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17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01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单位:

本年度的科研成果统计工作正式启动,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教师将2017年度的科研成果录入到科研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并进行审核,统计结果用于年终业绩奖励、职称评审业绩审核、岗位聘任业绩审核、硕、博导科研成果认定等相关工作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科研成果包括:论文、项目、著作、专利、软件著作权、植物新品种、标准、集成电路布图和科研获奖。其中:论文、著作和项目需要教师录入(录入操作说明见附件1)。

二、科研成果填报的时间范围:

1、2017年度新增的科研成果;

2、2016年度未进行登记奖励的科研成果,同时填写附件2;

3、历年未录入到科研管理系统的成果。

三、科研成果审核方式:由各单位指定的审核人对本单位科研成果进行认真审核后,科技处进行复审。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四、材料要求:

1、论文

(1)收录或转载论文需提供收录或转载证明纸质版一份,收录或转载证明要求作者和审核人签字;

(2)非收录或转载文章需打印主流数据库(如知网、万方、超星等)检索页一份(若无检索页需提供论文原件),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署期刊检索页一份,作者和审核人需在检索页上签字。

2、著作

著作的封面、封底、前言、目录及新闻出版信息网的CIP核字号验证(网址http://www.capub.cn/)纸质版各一份,需作者和审核人签字。

3、项目

各负责人将主持项目的信息录入到系统中,无需提供纸质版材料;

4、学院审核后将论文和著作从系统中导出汇总表(请按照论文收录级别和期刊级别由高到低排序,同时按照姓名排序),审核人和学术院长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2份;

5、2016年未奖励成果所需材料:各类未奖励成果的汇总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各1份,审核人和学术院长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刘小宝OA。

五、时间安排

教师填报和单位审核工作请于2017年12月15日完成,系统将于2017年12月15日24:00关闭成果新增功能,各单位请将相关材料于12月16日报送科技处B410室。

联系人及电话:刘小宝  5952212  

1

1

附件1:科研管理系统中论文、项目、著作录入操作说明

附件2:内蒙古科技大学2016年度科研成果未奖励汇总表

1

1

                                                                    科技处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