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各类报告会、讲座、论坛、研讨会的管理,严格会议举办程序,具体要求如下:
1、各举办单位要严格审批程序与备案流程(管理办法详见附件);
2、严格执行举办会议的学院处级领导全程跟会制度;
3、会后及时撰写讲座报告或报道。
联系人:刘小宝联系电话:5952212
特此通知!
附件:内蒙古科技大学报告会、讲座、论坛、研讨会管理办法
党委宣传部
科技处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