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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1-29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详见附件

(一)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1)新用户请登录内蒙古社会科学网(www.nmgskl.com)点击“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管理系统”进行个人注册,按要求如实填写注册信息,213-18日统一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个人账号,之前已经注册过的用户可以继续使用旧账号和密码。

2)自我审查,申报者须对拟申报成果进行自我意识形态审查,如存在与主流意识形态相悖的内容,应主动放弃申报。

3)在线申报,申报者登录个人账户后,须认真阅读“我的主页”中的“使用说明”,按要求如实填写申报内容,并于229日网上申报关闭前完成网上“提交”。申报成果(著作、论文、调研报告、反响材料及证明等)须全部用PDF或CAJ格式上传。

申报时注意事项较多,请申请人认真阅读相关文件,对申报材料负责,登录系统时,建议使用360极速浏览器,并在极速模式下进行操作。

(二)纸质材料申报

1、网上“提交”后,在网上生成申报表、反响材料列表并打印(两表统一装订,一式两份)。

2、申报成果中著作类原件两份,论文类、调研报告类原件各一份,论文类成果需在期刊目录中醒目标示出论文所在的位置。

3、调研、咨询、论证报告成果被采用或批示的相关反响材料原件一份,无法提供原件的,必须提供由采用单位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论文类、调研报告类、相关反响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其中论文复印件需包含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成果。

5、复印件用A4纸复印,统一左侧装订成册,复印件材料较多的,需加做云纹纸封面及目录。

6、外文类成果需附全文翻译,A4纸打印,与其它复印件材料统一装订成册。

7、每份申报材料统一装于档案袋中,申报表首页复印后粘贴在档案袋上。

申报者须在对照网上申报内容准备相关纸质材料,并于32日统一报送至科技处人文社科办公室(行政楼B408),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黎 明  联系方式:0472-5951504

 

附件:通知及相关附件材料

 

科技处

2020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