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关于举办第十五届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学术年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详见附件。
请各单位于6月22日前按《通知》要求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行政楼B407,并将电子版发送至刘小宝OA。
联系人:刘小宝 5953209
附件:关于举办第十五届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学术年会的通知
科技处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