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重大项目的立项和资助工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程与材料科学部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面向科技界征集重大项目立项建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大项目立项定位
1. 科学探索中具有战略意义,且我国具有研究特色或优势,有望取得重大突破的前沿性基础研究;
2. 国家经济发展亟待解决的重大科学问题,或对未来产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或有重大应用前景的基础研究;
3. 面向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或具有广泛深远影响的科学数据积累等基础性工作;
二、立项建议书主要内容
1.建议重大项目的立项依据,特别是研究的科学意义和必要性;
2. 科学目标、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围绕解决关键科学问题拟开展的主要研究内容及学科交叉性;
3. 预期可能取得的突破性进展;
4. 与国家其他计划的关系。
请于7月19日前将“重大项目立项建议书”PDF格式电子版(即将填写完成后的WORD格式转换为PDF格式)发送至科技处侯忠辉OA,电子版命名方式:学校名称-项目名称-姓名。同时,将“重大项目立项建议书”纸质材料(1份,A4纸正反面打印)交到行政楼B404房间。
联系人及电话:侯忠辉 595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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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工程与材料科学部重大项目立项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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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