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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申报自治区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04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单位:

现将《关于申报自治区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详见http://www.nmgov.edu.cn/gzdt/wjtz/201803/t20180328_53149.html

(一)具体要求及报送材料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4份)《申报汇总表》1份。申请书须计算机填写,汇总表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

(二)注意事项

1、课题申报者即为课题主持人,必须是能真正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实施和实质性研究工作的,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且职称须副高级以上,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名。《课题申请•评审书》纸质材料须有主持人签名。课题主持人只能同时申报一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项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2、凡高校教改项目、科技项目等已立项的国家、自治区、教育厅课题,不得再重复申报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请各单位统一于2018年4月18日12:00前,将审核合格的材料报送至行政楼B408,电子版发送至黎明OA。

联系人:黎 明   联系方式:0472-595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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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相关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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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