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1〕1号,以下简称《通告》)转发给你们,详见以下网址: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79541.htm,请项目申请人、负责人及各单位认真阅读《通告》内容,做好组织及审查等相关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请申请人使用ISIS系统中提供的申请书当年最新模板(请勿使用以前年度模板)。请各单位按要求组织申报,认真做好形式审查工作。各单位根据各自实际情况确定申请书收取时间,于2021年3月10日前将形式审查合格后的申请书及有关附件材料一式1份(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统一报送至行政楼B406。科技处不接受个人单独报送。
特别提醒:根据基金委的《通告》内容显示,2021年申请代码进行了全面升级,不再设置三级申请代码,部分项目申请要求有较大变化,请申请人及各单位关注《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2021年1月中旬会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和相关通知通告。
二、项目结题
请项目负责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ISIS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于2021年2月22日前一并在线提交;待基金委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报告,纸质结题报告(不含附件材料)和执行期内资金支出的财务流水单报送至行政楼B406。同时,请各项目负责人务必在2021年1月8日前完成经费决算,并经计财处盖章确认。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结题报告等纸质材料要求双面打印并左侧装订(一式一份)。
三、项目进展报告
请在研项目负责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ISIS系统,按要求于2021年1月13日前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并从系统提交,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对未按规定提交进展报告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及电话:侯忠辉 5951505
科技处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