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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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结题及项目进展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06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单位:

现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11,以下简称《通告》)转发给你们,详见以下网址: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79541.htm,请项目申请人、负责人及各单位认真阅读《通告》内容,做好组织及审查等相关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请申请人使用ISIS系统中提供的申请书当年最新模板请勿使用以前年度模板)。请各单位按要求组织申报,认真做好形式审查工作。各单位根据各自实际情况确定申请书收取时间,2021310前将形式审查合格后的申请书及有关附件材料一式1份(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统一报送至行政楼B406科技处不接受个人单独报送。

特别提醒:根据基金委的《通告》内容显示,2021申请代码进行了全面升级,不再设置三级申请代码,部分项目申请要求有较大变化,请申请人及各单位关注《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20211中旬会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和相关通知通告

、项目结题

请项目负责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ISIS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于2021222一并在线提交;待基金委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报告,纸质结题报告(不含附件材料)和执行期内资金支出的财务流水单报送至行政楼B406同时,请各项目负责人务必在202118日前完成经费决算,并经计财处盖章确认。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结题报告等纸质材料要求双面打印并左侧装订(一式一份)。

、项目进展报告

请在研项目负责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ISIS系统,按要求于2021113前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并从系统提交,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对未按规定提交进展报告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及电话:侯忠辉 5951505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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