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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包头市第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26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包头市第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详见相关附件。

一、账号开通

请各单位于2017年12月27日前,统一将拟申报的教师姓名发送至黎明OA,科技处统一分配账号和密码,开通账号后请及时进入系统申报和更改密码。2015年已申请账号的教师可以继续使用旧账号,无需重新开通。

二、材料报送要求:

1、著作原件2份;论文、调研报告原件1份、复印件2份(其中论文的复印件须包含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及成果);调研、咨询、论证报告成果领导批示或被采用的佐证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2份。成果复印件、社会反响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需单独装订成册。

2、个人申报表1式2份。

3、包头市第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申报汇总表1份(加盖公章,领导签字)。

请各单位做好汇总和初审工作,并于2018年1月12日中午12:00前,将纸质版报送至科技处人文社科办公室(行政楼B408),电子版发送至黎明OA。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黎 明    联系方式:0472-595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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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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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

201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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