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包头市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1),我校将组织申报包头市院士工作站。请有意向单位填写《包头市院士工作站建设申请书》(见附件2),并附有关证明材料。附件材料主要包括:申请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生产(办公)场地证明、上一年度财务报表等相关证明;建站单位和院士签订的合作协议及签约院士及其团队情况简介等。
请于2017年6月15日统一将申报材料报至送行政楼B408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赵海文OA。
联系人:赵海文 5951504
附件1:《包头市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包头市院士工作站建设申请书》
科技处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