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详见附件1。
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认真组织申报,并于2019年11月4日前将纸质版《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见附件2)正反打印一式5份和《工程研究中心数据填报表》(见附件3)正反打印1份,报送至行政楼B410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王秉智OA。
联系人:王秉智 5955957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附件2:《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
附件3:《工程研究中心数据填报表》
科技处
2019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