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关于做好2020年度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集中结题和清理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详见https://www.nmgov.edu.cn/xxgk/zfxxgkpt/xxgkml/202101/t20210111_64347.html。
材料报送要求:
1.申请结题项目:
(1)《结题报告》原件2份;(2)《专家鉴定意见》1份,详见附件1(只需填好项目名称、负责人、项目编号);(3)《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计划任务书》复印件1份;(4)出版专著应最少提供1册原著(未出版的书稿需有出版社计划出版证明),研究成果须标注“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5)人文社科类及思政专项项目需提交《科研项目结题所在单位审核意见》1份,详见附件2;(6)各单位报送《项目结题一览表》1份; 2.申请延期结题项目:《项目延期申请表》2份;
3.申请项目变更的(2019年及以后项目)报送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2份。
请各单位做好汇总和初审工作,并于2021年3月22日前将材料统一报送至科技处,自然科学类:行政楼B406,电子版发送至侯忠辉OA;人文社科类:行政楼B408,电子版发送至黎明OA。(注:电子版命名方式:姓名-项目编号)。
联 系 人:侯忠辉 黎明
联系电话:5951505 5951504
附件1: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结题专家鉴定意见
附件2:科研项目结题所在单位审核意见
科技处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