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关于做好2021年度包头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详见以下网址:http://www.btskw.com.cn/newsShow.aspx?xwbh=202110090001&NEWTYPE=018&pagetype=0。
请各单位于2021年12月24日前,将纸质版《结项材料》(一式三份)、《结项成果》(一式三份)、 《政策咨询报告》(一份)和《科研项目结题所在单位审核意见》。报送至行政楼B408,电子版(结项成果电子版文件命名为“课题编号_单位名称_课题负责人姓名_课题名称_结项材料/结项成果/政策咨询报告”送至赵海文OA 。
联系人:赵海文 5951504
附件:《科研项目结题所在单位审核意见》
科技处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