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见附件1),请各单位按照2019年通知要求准备2020年工程研究中心的申报工作,并于2020年11月2日前将纸质版“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见附件2)一式5份,正反面打印和“工程研究中心数据填报表”(见附件3)一份,报送至行政楼B410办公室,电子版(Word和Pdf格式)发送至科技处王秉智OA。
联系人:王秉智 5955957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内发改高技字〔2019〕796号)
附件2: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
附件3:工程研究中心数据填报表
科技处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