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自治区科技厅对2020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事宜作了补充规定,现将相关补充事项通知如下:
所有结题项目均需补充填写《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财务验收决算报告》(见附件),装订在结题报告之后一并提交,无需在系统中上传电子版,提交的纸质材料上需有项目负责人及财务部门负责人签章。
填写过程中如遇到专业问题可咨询科技厅资配处闫老师、张老师,联系电话:0471-6328603。
联系人:侯忠辉 5951505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财务验收决算报告
科技处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