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关于做好2021年度自治区高校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详见https://www.nmgov.edu.cn/xxgk/zfxxgkpt/xxgkml/202006/t20200623_43228.html。
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统一于2020年7月10日中午12:00前将《2021年度自治区高校科研项目拟申报情况统计表》(附件1,领导签字盖章)和承诺书(附件2,申报人签字)交于科技处,电子版发送至相关科室负责人,科技处将统一提供教师个人标识码;
2.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申报人资格及申请书进行初审,重点项目不超过本单位申报项目总数的20%;除思政专项外,申请者(指项目主持人)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项目不低于本单位申报项目总数的70%;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在研自治区高校科研项目、教育科研规划课题负责人;在研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包括2020年新立项和2019年未反馈结题结果的项目)、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在研教育部项目负责人;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
申报材料:
1.申报书纸质材料1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A、B表分开装订)(附件3);
2.《2021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一览表》1份(附件4)
3.人文社科类及思政专项需提交《科研项目结题所在单位审核意见》1份(附件5)。
请各单位做好汇总和初审工作,并于2020年8月5日上午将材料统一报送至科技处(自然科学类:行政楼B406,电子版发送至侯忠辉OA;人文社科类:行政楼B408,电子版发送至黎明OA。注:电子版命名方式:姓名-学院)。
联 系 人:侯忠辉 5951505 黎明 5951504
附件:项目申报相关附件
科技处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