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内蒙古科技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管理办法(暂行)》(内科大发[2020]72号)相关规定,现将纵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的申请使用事宜通知如下:
1、结余经费按照“自愿申请、学院评审”的原则实施管理。
2、请各单位分别于2020年10月8日前,将2017年以后结题项目的“内蒙古科技大学科研项目结余经费使用申请书”(见附件2)和“结余经费申请汇总表”(见附件3)、论证会会议纪要、论证专家签到表等相关论证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科技处B406房间备案,电子版发送至侯忠辉OA。
3、结余经费申请使用期限为项目结题后2年,若仍未支出完毕,将按原渠道退回项目下达单位。
4、全部结余经费只能用于科研项目的直接费用支出,不得再列支间接费用。
5、今后项目所在单位应及时开展已结题纵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申请论证等事宜,并报科技处备案后继续使用结余经费。
联系人:侯忠辉 5951505
附件1:内蒙古科技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管理办法(暂行)
附件2:内蒙古科技大学科研项目结余经费使用申请书
附件3:结余经费申请汇总表
科技处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