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2〕2号,以下简称《通告》)转发给你们,详见以下网址: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2740.htm,请项目申请人、负责人及各单位认真阅读《通告》内容,做好组织及审查等相关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请申请人使用ISIS系统中提供的申请书当年最新模板(请勿使用以前年度模板)。请各单位按要求认真组织申报,与申请人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指南》(自然科学基金委拟于2022年1月中旬在其网站公布)、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共同做好形式审查工作,科技处不再进行复审。各单位根据各自实际情况确定申请书收取提交时间,并于2022年3月15日前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通过管理员权限逐项确认提交形式审查合格的申请书及有关附件材料。
相关注意事项特别提醒: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条例》《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所在部门管理员申请开户。
3、申请人填写主要参与者时不再列入学生,只需将参与项目的学生人数填入总人数统计表中。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信息采用与申请人相同的在线方式采集。申请人应当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
二、项目结题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不得出现任何违反科技保密和科技安全规定的涉密信息、敏感信息。
请项目负责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ISIS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于2022年2月22日前一并在线提交;待基金委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并将签字和经计财处盖章确认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不含附件材料,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一份)报送至行政楼B410。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对未按规定提交结题/成果报告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项目进展报告
请在研项目负责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ISIS系统,按要求于2022年1月13日前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并从系统提交,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对未按规定提交进展报告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及电话:侯忠辉 5951505
科技处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