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内蒙古科技大学关于公布校级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工程中心、和院士工作站批准建设名单的通知》(内科大发[2018]136号),请各平台负责人填写建设方案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请各单位按照相关管理办法认真填写,并于4月10日前将《内蒙古科技大学创新平台实施方案》一式三份(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和论证意见报送行政楼B410,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王秉智OA。各平台需在每年12月15日前,提交平台年度总结和下年度工作计划,由学院汇总后报送。
联系人:王秉智 5952212
附件1:《内蒙古科技大学关于公布校级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工程中心、和院士工作站批准建设名单的通知》(内科大发[2018]136号)
附件2:《内蒙古科技大学校级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工程中心、和院士工作站实施方案》
附件3:《内蒙古科技大学校级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工程中心、和院士工作站建设方案论证结论表》
科技处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