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21年度科研成果录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20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单位:

请组织本单位教师将2021年度的科研成果录入到科研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并进行审核,该成果将用于职称评审业绩审核、岗位聘任业绩审核、硕博导科研成果认定等相关工作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科研成果包括:论文、项目、著作、专利、软件著作权、植物新品种、标准、集成电路布图和科研获奖。其中:论文、著作、项目和专利需要教师录入(录入操作说明见附件)。

二、科研成果填报的时间范围:

12021年度新增的科研成果;

22020年未录入到科研信息系统的成果。

三、科研成果审核方式:由各单位指定的审核人对本单位科研成果进行认真审核后,科技处进行复审。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四、录入要求:

1、论文

1)被主流数据库(如知网、万方、超星等)收录或转载的文章,录入系统时需作者:上传文章(PDF/CAJ格式);扫描上传文章检索页一份(如知网检索);广电总局新闻出版署(http://www.nppa.gov.cn/nppa/publishing/magazine.shtml)期刊检索页一份。

2)非被主流数据库收录或转载的文章需提供论文原件,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署期刊检索页一份,作者和审核人需在检索页上签字并上传。

2、著作:著作的封面、封底、前言、目录及新闻出版信息网的CIP核字号验证(网址http://www.capub.cn/)纸质版各一份,需作者签字扫描后上传系统。

3、项目:各负责人将主持项目的信息录入到系统中,将纸质盖章版任务书全部扫描为一个PDF文件上传至系统中,无需提供纸质版材料。

4、专利:各负责人将已申请/授权的专利的信息录入到系统中。

5、学院审核后将论文(请按照类别排序)和著作从系统中导出汇总表,审核人和院长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于1215日(届时系统将关闭新增功能)前报送科技处B4071份,电子版发送到刘小宝OA

联系人:刘小宝  5953209


附件:论文与著作录入流程


科技处

2021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