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内蒙古科技大学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和《内蒙古科技大学创新基金管理办法》,现拟对内蒙古科技大学创新基金项目进行结题验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结题范围:
1、2015年(含)之前立项未结题项目
2、2016—2017年度立项项目
二、具体要求:
1、内蒙古科技大学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材料包括:《内蒙古科技大学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报告》、计划任务书复印件、科研成果复印件。
2、各类项目需提交纸质版结题报告一式2份,其他材料均一式1份(正反面打印,订在其中一份结题报告后,顺序:结题报告-计划书复印件-科研成果复印件),电子版材料均按照“学院-项目编号-姓名”方式命名。
请各学院负责结题工作的审核和汇总工作,提出明确结论意见。纸质版按照项目编号排序,并于2019年11月7日前报送。
自然科学类项目报送至B406,电子版发至侯忠辉OA,5951505;
人文社科类项目报送至B408,电子版发至黎明OA,5951504。
附件1:内蒙古科技大学创新基金结题报告--自然科学
附件2:内蒙古科技大学创新基金结题报告--人文社科
科技处
201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