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现将自治区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详见以下网址:http://kjt.nmg.gov.cn/kjdt/tzgg/202106/t20210615_1635664.html?bsh_bid=5617948751。
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及《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详见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试行)》(详见附件2)认真组织申报,并于2020年7月6日前将“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重点实验室申请书”一式六份报送至行政楼B410房间,电子版发送至王秉智OA。
联系人及电话:王秉智 5955957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内科发基字〔2021〕4号
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试行)》(内科发基字〔2021〕6号
科技处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