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认定工作的通知(内发改高技字[2018]527号),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材料,按要求于2018年6月25日前报送科技处。
联系人:罗强 5953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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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认定工作的通知(内发改高技字[2018]527号)
科技处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