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包头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详见课题申报相关附件。
(一)申报材料:《课题申报表》一式两份,《课题论证》活页一式四份,《汇总表》一份。以上项目申报材料需交各学院学科办主任,并由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审核、签署意见,不需要盖章。审核后,于2017年5月22日前统一报送至科技处人文社科办公室(行政楼B408),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发送至黎明OA。
(二)注意事项:
1、课题主持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行政副处);
2、凡承担国家社科规划办、教育部、自治区社科规划办、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社科联课题未结项者,不得申报,申报单位负责把关。
3、每名申报者仅限主持申报一项课题;
4、已公开发表的成果和已被其他单位立项的课题,市社科规划办不再重复立项,一经查实,一律撤题并通报。
5、基础理论研究、应用对策研究须在立项之日起八个月内完成并提交结项材料。应用对策研究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字数在13000字以上。基础理论研究成果形式为论文,字数在7000字以上。市社科规划办不接受延期结项申请,如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结项材料的,一律撤题。
联系人:黎明联系方式:5951504
附件:课题申报相关附件
科技处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