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关于征集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内科发基字[2021]1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详见以下网址:https://kjt.nmg.gov.cn/kjdt/tzgg/202111/t20211103_1922783.html。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根据基金资助方向积极组织项目申报,并认真审核申请人资格,做好本单位申报组织工作。申报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项目实行限额申报,科技厅按照各依托单位近三年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最大立项数的两倍确定申报名额(分析测试专项除外)。近三年我校最大立项数为2019年度的106项,我校本年度的申报限额为212项。因此,校属各单位的申报名额按照2019年度各自立项数的两倍确定(分析测试专项除外),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二、请项目申请人认真阅读《通知》,尤其是各类别申报条件及申报注意事项,并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申报,不符合要求者不得申报。请申请人于2021年12月1日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f.nmkjt.org.cn/nmzrjjw)完成在线申报并提交。
三、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对申请人的申报条件、是否存在超项及申报不予受理情形等申报注意事项进行认真审核,不符合要求者不得推荐申报。各单位根据分配名额填写推荐申报清单(附件2),不得超名额推荐,签字盖章后于2021年12月6日前统一报送行政楼B410房间,电子版发送至侯忠辉OA。
联系人:侯忠辉 联系方式:5951505
附件1: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名额分配表
附件2:XXX学院-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推荐申报清单
科技处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