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现将《自治区科技厅关于提交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年度报告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详见以下网址:https://kjt.nmg.gov.cn/kjdt/tzgg/202208/t20220824_2116486.html。具体要求如下:
1、清单中所涉及项目请于2022年9月13日前提交2021年度报告,于2022年11月23日前提交2022年度报告。
2、报告中涉及到的盖章页以PDF或图片格式发送,其他文字及表格以word文档发送。
3、项目年度报告是项目验收和总和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未按时提交的项目在综合绩效评价时将被扣分;内容和质量高的将酌情加分。
4、电子版命名方式:内蒙古科技大学-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
5、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将相关材料发送至科技处侯忠辉OA。
联系人:侯忠辉 5951505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报告
附件2:需提交报告项目清单
科技处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