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关于增补更新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同行评议专家库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同行评议专家资格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始终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和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中,立场坚定、态度坚决。
2.热爱社会科学事业,诚实守信,作风严谨,公道正派,认真负责,恪守学术道德规范,愿意承担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立项评审和成果鉴定结项等工作,且近三年来所负责项目无终止、撤项处理及不良信誉记录。
3.熟悉本学科领域的前沿和学术动态,具有较强的专业理论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良好的工作业绩,对解决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具有较强的认识分析能力,在区内、国内具有较高学术影响力。
4.新推荐专家须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其中副高级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9月7日以后出生),正高级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
5.承担过自治区级(含)以上级别课题并顺利结项2项及以上。
6.出版或参编学术著作1本及以上。
二、具体工作安排
1.各单位要做好宣传组织推荐工作。
2.推荐专家必须充分征求专家本人意愿。专家同意后,填写《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同行评议专家推荐表》(附件1),其中一级学科、二级学科详见《学科分类表》(附件2),各单位统一按要求填写《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同行评议专家单位推荐汇总表》(附件3),确保增补专家信息的真实、准确,规范、完整。
3.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抓好落实,按照推荐条件严把政治关、学术关、道德关,确保同行评议专家增补工作顺利完成。
请各单位于2022年9月23日前将纸质版报送至行政楼B408,电子版发送至张千一OA(OA在马克思主义学院)。
联系人:张千一 5951504
附件1: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同行评议专家推荐表
附件2:学科分类表
附件3: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同行评议专家单位推荐汇总表
科技处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