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关于转发<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详见附件。
请各单位于10月4日前按《通知》要求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行政楼B407,并将电子版发送至刘小宝OA。
联系人:刘小宝 5953209
附件:《关于转发<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科技处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