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详见以下网址:https://kjt.nmg.gov.cn/kjdt/tzgg/202211/t20221120_2175072.html。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根据基金资助方向积极组织项目申报,并认真审核申请人资格,做好本单位申报组织工作。申报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申报类别:重点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分析测试专项。具体内容和要求参照《2023年度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指南》(见《通知》附件,以下简称《指南》)。
二、项目实行限额申报,科技厅按照各依托单位近三年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最大立项数的两倍确定申报名额(重点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除外)。近三年我校最大立项数为2022年度的93项,我校本年度的申报限额为186项。因此,校属各单位的申报名额按照2022年度各自立项数的两倍确定(重点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除外),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三、请项目申请人认真阅读《通知》和《指南》,尤其是各类别申报条件及申报注意事项等,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申报,不符合规定者不得申报。项目申请人从《通知》中下载附件2-6中所属类别的《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简称申报书)模版,按照《指南》要求线下填写,为线上填报做好准备(项目管理系统开启时间另行通知)。
三、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对申请人的申报条件、是否存在超项及申报不予受理情形等申报注意事项进行认真审核,不符合要求者不得推荐申报。各单位根据分配名额填写推荐申报清单(附件2),不得超名额推荐,签字盖章后于2022年12月26日统一报送行政楼B410房间,电子版发送至侯忠辉OA。
联系人:侯忠辉 5951505
附件1: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名额分配表
附件2:XXX学院-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推荐申报清单
科技处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