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详见:http://www.moe.gov.cn/srcsite/A13/s7061/202211/t20221128_1006758.html。
申报材料及要求:
1.申报者下载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附件3),按填表要求填写申报评审表。申报评审表启用2022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评审表
各类申报成果的申报评审表均为7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
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2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成果一式7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请各位于2023年2月6日前将《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课题所在单位推荐意见》(附件4)纸质版报送至行政楼B408,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张千一OA(OA在马克思主义学院)。
联系人: 张千一 5951504
附件1: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
附件2: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附件3: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
附件4:课题所在单位推荐意见
科技处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