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自治区科技厅 教育厅 卫健委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详见附件。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2018年1月1日以来发表的学术论文逐一进行核查,并于7月31日前将自查总结报告盖章版(PDF)发送至刘小宝OA。
联系人:刘小宝 联系电话:5953209
附件:《自治区科技厅 教育厅 卫健委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科技处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