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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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内蒙古自治区技术转移人才培养 基地(内蒙古科技大学)第一期初级 技术经纪人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01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大纲》(国科火字〔20207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内蒙古自治区技术转移体系的建设,提升技术转移人员的职业能力,丰富技术经纪人才储备内蒙古自治区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内蒙古科技大学)于20241112-15日举办第一期初级技术经纪人培训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指导单位:包头市科学技术局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联盟

内蒙古科技大学

承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内蒙古科技大学)

昆都仑区科学技术局

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

二、培训对象

(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从业人员;

(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研发人员与成果转化人员;

(三)科技型企业负责人、市场经理、产品经理、技术转移部门负责人;

(四)科技园区管理、技术和财务人员;

(五)政府科技管理和技术转移职能部门负责人;

(六)为技术转移提供法律、商务、知识产权服务人员;

(七)提供技术转移相关服务的第三方机构人员;

(八)技术研发、技术交易、技术转移等各类培训机构的师资与服务人员;

(九)投资机构的投资经理等。

三、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241112日至15日,其中129点前报到,15日考试、返程。

培训地点:北方启川科技创新园6楼科创路演大厅

四、培训内容

培训依据《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大纲》有关要求进行,具体课程内容见下表。

五、结业条件

完成初级技术经纪人培训课程并考试合格的学员,将颁予由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内蒙古科技大学)核发的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初级)培训结业证书,报自治区科技厅统一备案。

1.考勤合格;

2.完成全部课程培训;

3.通过结业考试。

六、报名方式

面向全国共招收学员80人,招满即止。请通过扫描以下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和加入学员培训群。



七、缴费方式

培训费为1200/人,学员需自行前往培训地点,往返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学员加入培训群后,由会务组工作人员联系学员缴纳培训费,不接受现场缴费。缴费日期截至20241111日,报名以缴费成功为准,逾期未缴费视为报名失败。学员需自行前往培训地点,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八、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张老师 15661582757

赵老师 15540102689

我们诚挚邀请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士参加本次培训班,共同推动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工作。如有任何疑问,请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与我们联系。


内蒙古自治区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

(内蒙古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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