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大纲》(国科火字〔2020〕7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内蒙古自治区技术转移体系的建设,提升技术转移人员的职业能力,丰富技术经纪人才储备,内蒙古自治区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内蒙古科技大学)于2024年12月9-13日举办第二期中级技术经纪人培训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指导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包头市科学技术局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联盟
内蒙古科技大学
承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内蒙古科技大学)
昆都仑区科学技术局
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
广东省科学院产业技术服务中心
二、培训对象
已经取得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及自治区级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颁发的技术经纪人初级培训(结业)证书的以下人员:
(一)自治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科研人员、管理人员及骨干人员;
(二)自治区政府单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和技术转移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科技园区管理高层和技术经济管理人员;
(三)行业协会、科技型企业、与高校院所科技、产业合作的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技术管理人员、技术转移部门负责人及骨干人员;
(四)自治区技术转移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孵化器、创业服务中心、技术市场、投资机构等科技服务机构管理人员及骨干人员;
(五)技术研发、技术交易、技术转移等各类培训机构的师资与服务人员;为技术转移提供法律、商务、知识产权服务人员等。
三、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24年12月9日至13日,其中9日全天报到,13日返程。
培训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0号大院9-1楼智能会议厅。
四、培训内容
培训依据《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大纲》有关要求进行,具体课程内容见下表。
课程名称 |
学时 |
创业孵化 |
2 |
中试熟化与技术集成 |
2 |
企业并购与技术作价入股 |
2 |
资本募集与基金运营 |
2 |
专利申请 |
2 |
商务谈判技巧 |
2 |
盈利模式与案例分析 |
4 |
五、结业条件
中级技术经纪人培训结业成绩由“考勤+考试+案例分析报告”三部分组成,三项成绩综合评定,如有以下情况者,不授予培训结业证书:
1. 考试或案例分析报告不合格;
2. 未提交案例分析报告;
3. 缺勤2个学时以上。
本次培训班将严格考勤。考勤合格、完成全部课程培训及案例分析报告并通过结业考试的学员,可获得由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内蒙古科技大学)核发的“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中级技术经纪人)结业证书”,并报自治区科技厅统一备案。
六、报名方式
面向全国共招收学员50人,招满即止。请通过扫描以下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和加入学员培训群。
七、缴费方式
培训费为3800元/人,学员需自行前往培训地点,往返交通、住宿费用自理,提供午餐。
学员加入培训群后,由会务组工作人员联系学员缴纳培训费,不接受现场缴费。缴费日期截至2024年12月5日,报名以缴费成功为准,逾期未缴费视为报名失败。
八、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张老师 15661582757
赵老师 15540102689
我们诚挚邀请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士参加本次培训班,共同推动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工作。如有任何疑问,请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与我们联系。
内蒙古自治区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
(内蒙古科技大学)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