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关于举办第63届高等教育博览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详见附件。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填报,并于4月10日前按《通知》要求,以学院为单位将附件3、附件4的电子版发送至刘小宝OA,纸质版报送至行政楼B407室。
联系人:刘小宝 5953209
附件:关于举办第63届高等教育博览会的通知(详见OA)
科技处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