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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第十一届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08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第十一届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详见nmgskl.com/sklweb/info.php?id=209342

一、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材料要求:

1.此次申报实行在线申报。申报者登录个人账号后,按要求如实填写申报内容,并于420前完成网上“提交”。在系统提交后,生成申报表、反响材料审查登记表并打印(两表统一装订,一式两份)。

2.申报成果中著作类原件两份,论文类、调研报告类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同时附相关反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论文类成果需醒目标示出论文在目录中的位置,论文复印件需包含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成果。调研报告类成果无法提供批示件的,可提供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非语言学成果未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应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全文译文并装订成册。学术性翻译论著需同时提供外文原件。

5.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并附目录,加做蓝色云纹纸封面,左侧装订成册。

二、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名家奖、青年才俊奖和特别贡献奖申报材料要求详见nmgskl.com/sklweb/info.php?id=209342

请各单位做好汇总和初审工作,于2025425日下班前将上述纸质版材料和《课题申报所在单位推荐意见》(附件151份统一报送到行政楼b408,电子版材料按要求发送到科技处刘晓丽OA

联系人:刘晓丽 5951504


附件:《申报材料》(详见OA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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