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求<包头市零碳产业新城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转发给你们,详见附件。
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研读,并于2025年9月19日18时前按《通知》要求,将反馈意见发送至刘小宝OA。
联系人:刘小宝 5953209
附件1: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求<包头市零碳产业新城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附件2:包头市零碳产业新城建设方案(详见OA)
科技处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