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关于向全市征集理论研究、理论宣传、理论传播作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详见附件1,请各单位按照要求,积极转发并组织本单位老师申报。
请各单位做好汇总和初审工作,于2025年9月28日上午12点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理论研究、理论宣传、理论传播作品征集信息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科技处刘晓丽OA。
联系人:刘晓丽 5951504
附件1:《关于向全市征集理论研究、理论宣传、理论传播作品的通知》
附件2:《理论研究、理论宣传、理论传播作品征集信息汇总表》(详见OA)
科技处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