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加强学校横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强化全流程管理,根据《内蒙古科技大学横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内科大科字﹝2024﹞2号)的规定,现集中组织横向项目结题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目前执行期已到尚未办理结题手续的横向项目。
二、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登陆科研信息系统查询本学院2014年-至今未结题项目,做好统计、提醒和督促工作。
2、请各项目负责人登陆科研信息系统查看所负责项目执行状态,未结题项目应按照合同约定上传委托单位出具的验收意见/报告、结题证明(可参考附件1)或其他证明材料(加盖委托单位公章),及完成的结题报告、检测/分析报告、调研报告、技术方案、图纸、实物照片或其它证明材料,并申请结题变更。
3、合同有效期满,因故不能如期完成的,项目负责人应与委托方协商一致后签署合同延期、补充、终止或解除协议,填写《内蒙古科技大学技术合同变更、补充、终止、解除批表》(附件2)、办理相应手续。
4、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请于2025年11月15日前完成集中结题工作。
联系人:郝伟 5952212
附件1:委托单位结题证明模板
附件2:《内蒙古科技大学技术合同变更、补充、终止、解除批表》
科技处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