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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重点智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14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重点智库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详见https://nmgskghw.nmgnews.com.cn/system/2024/09/13/030042139.shtml

申报要求:申报材料包括《内蒙古自治区重点智库申请书》(附件1)和相关辅助材料。上述材料可从内蒙古社科规划网(http://nmgskghw.nmgnews.com.cn)下载。辅助材料包括重点智库申报中所涉及的重要成果材料、科研立项材料、获奖材料及相关文件等,须附材料清单,辅助材料原则上不超过80页。报送材料均要独立装订成册,《内蒙古自治区重点智库申请书》纸质版一式5份,辅助材料1份;包含《内蒙古自治区重点智库申请书》电子版、辅助材料扫描件的光盘1份。其中涉密材料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报送,外文、民族语言文字材料须附完整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翻译稿。

请各单位做好汇总和初审工作,于928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申报材料、纸质版《课题申报所在单位推荐意见》(附件21份统一报送至行政楼B408,电子版发送至刘晓丽OA

联系人:刘晓丽 5951504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重点智库申请书》(详见OA)

附件2:《课题申报所在单位推荐意见》(详见OA)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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