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关于做好2023年度自治区高校科研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详见附件。
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统一于2022年7月28日前将《2022年度自治区高校科研项目拟申报情况统计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相关科室负责人;
2.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申报人资格及申请书进行初审,申请者(指项目主持人)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项目不低于本单位申报项目总数的70%;
3.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在研自治区高校科研项目、教育科研规划课题负责人;在研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在研教育部项目负责人;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其他在研课题与拟申报项目研究内容完全一样的,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申报材料:
1.申报书纸质材料1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A、B表分开装订)(附件2);
2.《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一览表》1份(附件2)
3.人文社科类及思政专项需提交《科研项目结题所在单位审核意见》1份(附件3)。
请各单位做好汇总和初审工作,并于2022年8月22日将材料统一报送至科技处(自然科学类:行政楼B410,电子版发送至侯忠辉OA;人文社科类:行政楼B408,电子版发送至张千一OA。注:电子版命名方式:学院-姓名)。
联系人:侯忠辉 5951505 张千一 5951504
附件:项目申报相关附件
科技处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