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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自治区高校科研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25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单位:

现将《关于做好2023年度自治区高校科研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详见附件

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统一于2022728日前将《2022年度自治区高校科研项目拟申报情况统计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相关科室负责人;

2.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申报人资格及申请书进行初审,申请者(指项目主持人)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项目不低于本单位申报项目总数的70%

3.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在研自治区高校科研项目、教育科研规划课题负责人;在研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在研教育部项目负责人;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其他在研课题与拟申报项目研究内容完全一样的,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申报材料:

1.申报书纸质材料1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AB表分开装订)(附件2);

2.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一览表》1份(附件2

3.人文社科类及思政专项需提交《科研项目结题所在单位审核意见》1份(附件3)。

请各单位做好汇总和初审工作,并于2022822日将材料统一报送至科技处(自然科学类:行政楼B410,电子版发送至侯忠辉OA;人文社科类:行政楼B408,电子版发送至张千一OA。注:电子版命名方式:学院-姓名)。

联系人:侯忠辉 5951505 张千一 5951504

 

附件:项目申报相关附件


科技处

2022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