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关于做好2023年度自治区碳达峰碳中和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详见附件1。
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1.项目实行不限额申报,每位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本次专项研究周期为2年,自然科学类每项资助1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每项资助4万元,计划资助30项左右。
2.项目的申报、立项及结题验收请严格遵守《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相关管理办法,资金管理请严格遵守《自治区教育厅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相关管理办法。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在研自治区高校科研项目、教育科研规划课题负责人;在研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在研教育部项目负责人;2023年度高校科研各类项目申请者;所主持的各级各类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其他在研课题与拟申报项目研究内容完全一样的,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申报材料:
1.《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碳达峰碳中和研究专项申报书》1份(附件2);
2.《2023年度自治区高等学校碳达峰碳中和研究专项申报一览表》1份(附件3);
3.人文社科类需提交《所在单位审核意见》1份(附件4)。
请各单位做好汇总和初审工作,并于2022年9月1日将材料统一报送至科技处(自然科学类:行政楼B410,电子版发送至侯忠辉OA;人文社科类:行政楼B408,电子版发送至张千一OA。注:电子版命名方式:学院-姓名)。
联系人:侯忠辉 5951505 张千一 5951504
附件1:关于做好2023年度自治区碳达峰碳中和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碳达峰碳中和研究专项申报书
附件3:2023年度自治区高等学校碳达峰碳中和研究专项申报一览表
附件4:所在单位推荐意见
科技处
2022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