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22年度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从即日起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评审立项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深入实施《国家“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和《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优先支持具有全局性、前沿性、独创性、开拓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应用对策研究课题;优先支持对推动学科建设具有重大意义的基础理论课题;鼓励跨学科综合性研究。
2.各申报单位要严把质量关,提高申报质量,控制申报规模,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同一年度凡已申报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自治区社科联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不能申报自治区社科规划年度项目,如立项后查实属于重复申报,立即撤销立项项目,且取消次年申报资格;同一年度已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但未获得立项的负责人在完善申报材料的基础上可以申报自治区社科规划年度项目。
3.申报者必须依托所在单位进行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4.2022年度继续使用“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开展申报工作。网上申报管理系统将于2022年9月27日正式开通,登录端口为https://infotitanic.com:8181/,也可由内蒙古社科规划办网站(http://www.nmgskghb.com.cn/)链接板块进入。个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15日17时前。
申报人网上申报完成后,报送纸质《申请书》(由申报管理系统导出版本,A3纸双面印制并中缝装订)一式3份、《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一式3份。
请各单位于2022年10月17日前将纸质版报送至行政楼B408,电子版发送至张千一OA(OA在马克思主义学院)。
联系人:张千一 5951504
技术人员及电话:孙兆轩(15771510338)、关美玲(13484757570)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十四五”规划2022年度课题指南
附件2: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
附件3: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科技处
2022年9月26日